本使用條款 (以下簡稱 「本條款」) 規定了本服務的條款及條件,以及本公司與用戶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在使用本服務前,使用者必須閱讀並同意本條款的全部內容。
第 1 條 (適用)
1.本條款旨在規定提供本服務的條款和條件,以及本公司與使用者間有關本服務使用的權利義務關係,並適用於用戶與本公司之間有關本服務使用的所有關係。
2.本公司在本官方網站上公佈的本服務使用規則構成本條款的一部分。
3.如果本條款的內容與本條款以外的服務規則和其他說明之間存在任何差異,以本條款的規定為準。
第 2 條 (定義)
本條款中使用的下列術語分別具有如下含義。
「服務使用協議」是指本條款以及本公司與使用者之間關於本服務的使用協議,該協議應在使用者接受本條款後生效。
「智慧財產權」是指著作權、專利權、新型專利權、設計專利權、商標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 (包括獲得此等權利或申請註冊此等權利之權利) 。
「本公司」是指台灣優衣庫有限公司。
「本集團」是指本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以及迅銷集團下屬的其他公司。
「本公司網站」是指迅銷集團營運的網站。
「本服務」是指本公司提供的 「打造一個適合自己的新形象」服務 (如果因任何原因更改了服務名稱或內容,則包括變更後的服務) 。
「使用者」是指使用本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創設的資料」是指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所創設的圖像。
第 3 條 (服務使用)
1.使用本服務的條件是使用者同意遵守本條款,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時即被視為同意本條款。
2.如果使用者屬於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本公司可以拒絕使用者使用本服務和創設的資料,且本公司無義務揭露任何拒絕的理由。
a.用戶為未成年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受監護人、受輔助宣告之人,且未獲得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輔助人同意的情況下。
b.本公司認定用戶為反社會勢力等 (反社會勢力指有組織犯罪集團、有組織犯罪集團成員、右翼團體、反社會勢力或其他類似人員。以下條款也同樣適用) (即犯罪集團、有組織犯罪集團、右翼團體、反社會勢力或其他類似團體的成員) ,或與反社會勢力等有任何互動或參與,如通過資助或其他方式合作或參與反社會勢力等的維護、營運或管理等情況下。
c.在本公司認定用戶過去曾違反與本集團簽訂的契約或與該用戶有關聯的情況下。
d.在用戶屬於本條款第 5 條中的任何一項禁止事項的情況下。
e.本公司認為使用者存在其他使用不當的情況。
第 4 條 (權利歸屬)
1.與本公司網站、服務和創設的資料相關的所有智慧財產權 (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 均歸本集團所有。使用本服務並不授予使用與本公司網站或本服務相關的本集團智慧財產權的任何許可或授權。
2.本公司允許使用者在以下規定的使用目的範圍內使用創設的資料,前提為此類使用不屬於第 5 條規定的禁止事項。
儲存於使用者的個人設備。
發佈於用戶個人的社群平台帳號。
根據本公司授予的個人許可或要求來使用。
第 5 條 (禁止事項)
1.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有以下行為或本公司認為屬於以下任何一項的行為。
a.將創設的資料用於前項條款規定以外的行為。
b.違反法律、法規或與犯罪活動有關的行為。
c.詐欺或威脅本集團、本服務的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方的行為。
d.違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
e.侵犯本集團、本服務的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肖像權、隱私權、名譽權、其他權利或利益的行為。
f.通過本服務創設的資料或使用的該創設資料,屬於或被本公司視為屬於以下任何一種情況。
i.包含過度暴力或殘忍表現的資訊。
ii.含有電腦病毒或其他有害電腦軟體程式的資訊。
iii.含有誹謗或詆毀本公司、本服務的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方的名譽或信譽的資訊。
iv.含有淫穢信息。
v.含有助長歧視的資訊。
vi.含有助長自殺、自殘行為的資訊。
vii.含有助長不恰當使用藥物的資訊。
viii.含有反社會言論在內的資訊。
ix.如垃圾郵件、鏈式郵件等試圖將資訊傳播給第三方的資訊。
x.含有帶給他人帶來不適感受的資訊。
xi.以結識素不相識的異性為目的的資訊。
g.對本服務的網路或系統等施加過大負載的行為。
h.可能干擾本服務營運的行為。
i.未經授權存取或不正當存取本公司的網路或系統等行為。
j.冒充第三方的行為。
k.使用其他使用者的郵寄地址或密碼的行為。
l.未經本公司事先授權的本服務的廣告、宣傳、招攬或銷售行為。
m.收集本服務的其他使用者資訊的行為。
n.對本公司、本服務的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不利、損害或不適感受的行為。
o.違反本公司網站發佈的本條款的行為。
p.向反社會勢力等提供利益的行為。
q.以結識素不相識的異性為目的的行為。
r.直接或間接導致或促成任何上述行為的行為。
s.違反本條款的行為。
t.本公司認為不恰當的其他行為。
2.如果用戶有前項所列的任何行為 (包括本公司認定用戶的行為屬於前項所列任何行為的情況) ,本公司得以禁止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以及創設的資料 (包括要求刪除在社群平台或其他第三方網站或應用程式上發佈的相關內容) 。
3.本公司不對使用者因我們根據本條款採取的行動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承擔責任,除非是我們故意的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造成,或使用者是符合《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消費者。如果本公司對損害承擔責任,最高責任以用戶直接造成的損害為上限。
第 6 條 (關於停止本服務等事項)
1.如果符合以下任意一種情況,本公司可以在不事先通知使用者的情況下停止或中斷提供全部或部分的本服務。
a.在對本服務涉及的的電腦系統進行緊急檢查或維護的情況下。
b.在電腦、通訊網路等因事故意外關閉的情況下。
c.在由於地震、雷擊、火災、風暴、洪水、停電或其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服務無法運行的情況下。
d.在本公司判斷有必要暫停或終止服務的其他情況下。
2.本公司不對使用者因我們根據本條採取的行動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承擔責任,除非是我們故意的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造成,或用戶是符合《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消費者。如果本公司對損害承擔責任,最高責任以用戶直接造成的損害為上限。
第 7 條 (關於本服務內容的變更、終止)
1.本公司可以在適當的時候更改服務內容或終止提供服務。
2.本公司不對使用者因我們根據本條採取的行動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承擔責任,除非是我們故意的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造成,或用戶是符合《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消費者。如果本公司對損害承擔責任,最高責任以用戶直接造成的損害為上限。
第 8 條 (免責聲明)
1.本公司不保證服務適用於使用者的特定目的,不保證服務具有預期的功能、商業價值、準確性或有用性,不保證使用者對服務的使用符合適用的法律、法規或行業協會的內部規則,也不保證不會出現問題。
2.對於本公司對服務的任何中斷、暫停、終止、不可使用或修改、註冊使用者向本服務發送的消息或資訊的刪除或遺失、註冊使用者的註冊資料被刪除、公佈資料的丟失或因使用本服務而導致的設備故障或損壞,或使用者因本服務而遭受的任何其他損失 (以下簡稱「用戶損失」) ,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與賠償。
3.與本服務或本公司網站相關的用戶與其他使用者或第三方發生的交易、通訊、糾紛等,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 9 條 (關於本條款的變更等)
本公司可隨時根據本公司的判斷自行決定更改本條款。除非本公司另有規定,變更後的服務條款應在服務條款上的標註時間起生效,使用者在服務條款變更生效後使用本服務應視為接受變更後的服務條款。
第 10 條(關於服務使用協議下的使用者身份轉讓)
1.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使用者不得將在服務使用協定下的地位或本條款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轉移、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給任何第三方。
2.本公司將本服務相關業務轉讓給其他公司時,本公司可將其在本服務使用協議中的地位及本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轉讓給該業務轉讓的受讓方,用戶應被視為已在本款中事先同意該轉讓。本條款規定的業務轉讓不僅包括普通業務轉讓,還包括企業撤資以及任何其他業務轉讓情況。
第 11 條 (條款可分割性)
如果根據《消費者保護法》或其他法律或法規,本條款的任意一個條款或其任何部分被確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則本條款中的其餘條款以及被判定為部分無效或不可行的任何條款的其餘部分應保持完全效力。
第 12 條 (適用法律和管轄法院)
1.本條款以及服務使用協議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
2.與本條款或服務使用協定相關的一切爭議,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